July 20, 2023
隨著西班牙國家2023年預算法的批准(Ley 31/2022, de 23 de diciembre, de Presupuestos Generales del Estado para el año 2023),與歐盟增值稅指令(第58條)相關的使用和享受規則的方式、標準和條件在西班牙發生了重大變化。
使用和享受規則允許歐盟國家在特定情況下徵收國內增值稅,而不是根據一般的供應地點規則徵收非歐盟國家的增值稅,通過根據服務的“實際開發”改變供應地點規則的偏離。必要的標準是客戶不屬於成員國。
當這些規則應用時,如果滿足特定的歐盟和國家間間接稅標準,將稅的徵收從非歐盟國家轉移到歐盟國家。
歐盟法規賦予成員國“自由”決定是否使用這些規則,以及在什麼條件下以及在何種程度上使用。
時間線
前述關於使用和享受規則的使用、適用性和解釋方面的變化由西班牙稅務當局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最新變化前的法律框架
在2023年國家預算法和相關變化頒布之前,西班牙現行的增值稅使用和享受規則是這樣規定的:特別指明的服務(根據歐盟增值稅指令第56條與第59條),如果這些服務被視為在歐盟領土之外、加那利群島、休達或梅利利亞提供,則被視為在西班牙境內提供 – 遵循供應地點規則,如果這些服務的開發和/或實際使用可以歸因於在西班牙境內進行處理。這些服務主要涵蓋了B2B交易,如:
除了上述僅涵蓋B2B交易的服務外,使用和享受規則在以下情況下也適用於B2C和B2B:
變化的影響
2023年國家預算法的實施以及相關立法(例如Ley 13/2023)更清晰地規定了如何處理和應用使用和享受規則。
立法變化是必要的,原因之一是最初的解釋和適用性在國內企業之間造成了一種扭曲,這使得西班牙增值稅由供應商徵收,而他們不能在這些交易上申請進項稅。
這些變化受到歡迎,因為它們在何時可以應用規則、什麼時候服務在實際上在西班牙開發/使用以及必須徵收西班牙增值稅方面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導。
根據頒布的變化,涉及交易類型和接收者狀態的服務範圍的新範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