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跨境增值稅電子商務正在實現現代化

April 1, 2021

2020年初,1StopVAT宣佈歐盟關於跨境企業對消費者(B2C)電子商務活動的新增值稅規則將於2021年7月1日生效。

從今天起,歐盟成員國在一站式服務(OSS)和進口一站式服務(IOSS)門戶網站上開放自願註冊。

因此,讓我們再檢查一下從2021年7月1日起發生的變化。

門檻。目前B2C實體商品遠程銷售的門檻(35000歐元或100000歐元,取決於特定成員國)將被取消,並由10000歐元的新歐盟門檻取代。低於這一新的歐盟範圍門檻的實物遠程銷售將在賣方所在的成員國繼續繳納增值稅,如果賣方不在歐盟,則免徵增值稅。

增值稅註冊。促進B2C銷售的在線賣家將有資格在一個歐盟成員國(OSS平台)註冊增值稅。這將足以在歐盟境內申報和支付所有遠程銷售實物貨物的增值稅。

視為供應商。經營電子接口的企業,如市場或平台(亞馬遜、易趣等),以及促進B2C實體商品遠程銷售的企業,在某些情況下(在遠程銷售價值不超過150歐元並進口到歐盟的實物貨物和/或在歐盟境內未建立電子接口的賣方促進B2C在歐盟境內銷售實物貨物時),即使貨物是由使用市場或平台的公司銷售給客戶。因此,他們將不得不收取並支付這些視同銷售的增值稅。市場/平台也將有資格在OSS中註冊增值稅。

進口低值貨物免徵增值稅。進口低值貨物(低值高達22歐元)的增值稅免稅將被取消。這意味著,從第三國或第三領土賣方購買並進口到歐盟的所有實物貨物將徵收進口增值稅。所有未在歐盟成立的賣家和被視為供應商都有資格在IOSS平台註冊。如果不在歐盟的賣家不在IOSS註冊,那麼客戶在將購買的實物進口到歐盟時必須支付增值稅。因此,由於歐盟客戶不習慣在歐盟邊境清關時收取隱藏的費用,這可能導致此類賣家的兌換率大幅下降。

但是,對於未在歐盟建立的賣家,註冊和使用 IOSS 有兩個豁免:

第三國或第三領土賣方向同一買方出售實物貨物,如果貨物以一個包裝裝運,價值超過150歐元。在這種情況下,貨物將在購買的實物進口到歐盟時徵稅,進口增值稅將由歐盟的客戶支付;和/或

第三國或第三地區賣方通過市場或平台促進貨物銷售。在這種情況下,市場或平台將被視為供應商,並將負責支付進口增值稅。但是,如果這些出售給歐盟客戶的實物價值超過150歐元,並且這些實物以一個包裝發貨,則必須由歐盟客戶支付進口增值稅。

請注意,這些更改僅對 B2C 銷售有效。

確保您的企業已準備好遵守歐盟電子商務的新增值稅規則,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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